车辆接驳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交运发〔2017〕208号)精神,有效提高长途客运车辆夜间运行的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依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职责,根据海南省际运输有限公司制定的《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运行组织方案》,为保障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安全、旅客出行安全、便捷。特制订本应急保障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周月凤(总经理)
成员:陈兰梅(法人代表)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组长周月凤(总经理),全面负责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指挥、协调等相关事务。
2、周月凤(总经理),负责监控系统对车辆运行动态监管和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协助组长办理相关事务。
3、陈兰梅(法人代表),负责监管车辆技术状况,运力、驾驶员调配,接驳运输开展相关情况收集、汇总、上报,协助组长办理相关事务。
三、保障响应
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加强试点车辆动态监管,遇有夜间23时至凌晨2时因轮渡异常、高速公路管制、堵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以及其他原因使接驳运输车辆未按时进入接驳点开展接驳工作的,要通过短信、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当班驾驶员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选择就近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公司设立的休息点落地休息;遇有车辆发生故障情况,及时联系汽车维修技术人员排除故障,保障行车安全。